浙高教学会〔2011〕2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中国高教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三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采取学校自评,省高教学会初评择优推荐的办法。
2.请学校对照评选条件认真自评,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请将《第三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请表》及有关自荐材料(一式三份),于
3.《第三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请表》、《本省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名录(2011年)》可从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www.hie.edu.cn)下载。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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