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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阅读:

校内各部门、各位老师:

按照《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商大高教〔2021〕12号),现将2023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围绕学校卓越大学建设需求,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六大“一号工程”,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研究对学校党建领航五大卓越体系的引领度、支撑度和贡献度。

二、选题原则

1.针对性原则。紧密围绕卓越大学建设目标,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六大“一号工程”,进行针对性的校本研究。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和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创新性原则。选题要聚焦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探索新问题、新方法、新方向,避免出现与往年立项项目雷同现象或重复性研究。

3.可行性原则。选题应具有较好教育理论基础或教育教学实践积累,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能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要求,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三、课题类别和选题要求

本次申报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分为资助经费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资助经费课题由学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自筹课题由课题组自行筹措经费。因杭州商学院财务独立,杭州商学院教师的立项课题一律列为自筹经费课题。课题研究期限均为一年。

课题围绕学校六大“一号工程”,分设六大专项:党建、育人、学科建设、人才引育、资源拓展、综合改革。鼓励申报人结合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四、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所有成员均须为我校教职工。

2.课题主持人限申报1项课题,作为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1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2项。鼓励跨部门、跨学科的人员联合申报。

3.课题申请人一年内只能主持1项校高教研究课题。

4.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受理:与申报要求不符的;作为主持人有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单独一人申报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者。

五、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路径为:我的商大—服务大厅—受理部门(更多)—规划处—校高等教育课题申报(在线办理)。申报者需上传电子版课题论证活页且申报信息必须完整。

2.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确定资助经费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在校内网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异议且按时上交纸质版申报书的课题(签名或盖章),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否则,拟立项项目即被撤销。

六、结题要求

一般课题研究成果需经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通过后予以结题。如研究成果在我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获省级以上奖项、专著出版或被浙江工商大学《高教研究专题》采纳,可予免鉴定。结题时需提供《结题表》1份及课题成果复印件2份。

七、其它事项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         材料上交地点:综合楼1037

联系人:钱叶梅                        联系电话:28877526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三:《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doc

上一条: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4-03-11
下一条: 关于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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