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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3-03-01 阅读:
为全面贯彻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发挥教育在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上海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事业发展与改革创新同步推进、教书育人与服务社会相互促进,着力突破瓶颈,突出内涵发展,注重公平均衡,实现了“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

  (一)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扩建、改建幼儿园400多所,有效应对了入园高峰需求。2010年,本市户籍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覆盖率和3—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率均达到98%,其中近80%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继续保持在9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得到优化。学校数由“十五”时期的135所优化调整至101所,其中57所学校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级重点中职校。组建了8个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和5个区域职业教育集团、17个国家级紧缺人才培训基地。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制定并颁布了42个专业教学标准,立项建设了80个开放实训中心,重点建设了100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其中8个为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示范性专业点);开设的专业与上海产业结构基本吻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的就业质量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逐步增强。

  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2010年,全市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97.76万。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51.57万人、研究生11.17万人、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35.02万人。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数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5%和419%。来沪就读的外国留学生达43016人,比2005年增长了65%,其中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留学生为13159人,占留学生总数的31%。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基本完成,形成了“2+2+2+X”的高校布局结构。

  “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市、区(县)学习型社会建设领导与工作体系,全市各区县都建立了社区学院,210个街道和乡镇建立了社区学校,3800多个居(村)委建立了社区教育站点。

  (二)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断提高,小学、初中的年生均标准由2005年的420元、560元,分别提高到2010年的1400元、1600元。从2006年起逐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学杂费、教科书和作业本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的教科书和作业本费。启动了校园安全工程,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治安技术防范设施达标工程。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帮困助学政策体系,设立专业奖励制度;对农村、海岛、城市低保家庭和涉农专业实施免费教育。

  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加大市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新增教育经费重点向郊区倾斜,加大对远郊地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创新教师流动机制,提升郊区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流动,鼓励城区教师赴远郊学校服务。

  按照“两个为主”的要求,妥善解决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将农民工子女学校逐步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并改善其办学条件。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100%。从2008年起,在中职学校试点招收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三)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初步形成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开创性地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构建学科德育和校外教育体系,实施教师师德和育德能力培养计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实效。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积极构建预防性与发展性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不断拓展“易班”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精心培育“高校民族文化博物馆”等校园文化品牌,切实推动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发展,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升。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引导中小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实验,进一步完善本市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三位一体”的素质教育体制与机制。积极推进中考改革,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校外实践教育,全市29个科普教育基地与各区(县)结对开展中小学生科学探究学习活动。开展“百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尝试建立上海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在首次参与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中,上海学生的阅读、数学和科学素养成绩均名列前茅。

  以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为抓手,探索“做学一体”的课程理念,促进专业建设,优化专业教学,强化技能训练,为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创造条件。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计划。努力培育精品课程,鼓励编写优秀教材,开展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实验和实践教学,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

  (四)高校内涵建设稳步推进

  推进上海高校学科专业布局优化,启动“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085工程”)。以“扶需、扶特、扶强”为原则,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抓手,引导高校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继续配套支持“985工程”、“211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完善国家重点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属高校学科的总体水平。一批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为促进国家和上海的经济建设、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按照国家的发展方针和部署,建设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工程技术实验室,培育“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校企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新增4个国家大学科技园,首创高校技术市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以委托管理推进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对43所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在7所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试点,初步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新体制。不断完善与国家部委属高校和地方行业性高校共建共管的体制机制。

  逐步完善民办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的机制,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政府专项资金”,扶持民办学校内涵发展、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学生帮困资助等,初步建立了民办学校享有同等地位的保障机制。“十一五”时期,市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投入累计超过7亿元。

  不断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改革取得成功,高校自主选择录取改革继续推进,残疾考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十二五”时期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城市转型发展,为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基础的关键五年。按照《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促进公平、追求卓越、推动创新、服务发展”的工作方针,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大教育改革开放的步伐,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是上海教育的新使命,也是上海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一)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对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发展格局转变的大背景下,国际产业转移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升级, 传统产业向新兴战略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型,服务业比重继续上升,并由生活服务业为主转向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为主,这要求上海教育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过分关注考试成绩向素质教育转变,从单一的人才培养标准向多规格、多类型方向转变。

  (二)以功能、形态和布局调整为重点的城市转型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任务。

  上海城市形态由单一的中心城市格局向一城多辅城(镇)的多中心城市格局转型,城市功能由单一工业经济中心向经济、贸易、金融、航运多中心乃至综合功能的世界城市、全球城市转型,城市发展格局由单一的封闭发展向长三角一体化、亚太地区国际门户、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世界级城市群转型,这要求上海教育优化资源配置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提升集聚与辐射作用,增强服务与交流、合作能力。

  (三)以规模、结构加速变化为特征的人口发展态势,对教育提出了新挑战。

  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规模持续增长、外来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社会加速发展等人口变化特征,使学前和义务教育面临规模持续扩张的挑战,基础教育面临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的挑战,老年教育面临满足前所未有的普及化、多样化旺盛需求的挑战。

  (四)以扩大公平优质教育为焦点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对教育提出了新期待。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程度持续提高,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旺盛。回应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和期待,要求上海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公办和民办教育间的发展差距,率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难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向城郊辐射,提高特殊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面对新的形势,上海教育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公平的压力依然较大;高中阶段教育的特色还需进一步彰显;大型居住社区公建配套建设任务繁重;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还不足,满足企业市场需求的能力亟待提高;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尚未全部完成,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迫在眉睫;继续教育还无法满足市民的多元教育需求,终身学习资源需要进一步丰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破解制约教育发展的制度瓶颈刻不容缓,体制机制改革任重道远。

  三、“十二五”时期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突破影响上海教育科学发展的瓶颈,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服务和精神引领。

  (二)发展目标

  依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确定2015年上海教育的发展目标是: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结构持续优化,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具体指标详见表1)。

  表1上海市“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10年  2012年  2015年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6.0  97.0  98.0 
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  99.6  99.7  99.9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  95.8  96.5  97.5 
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  91.7  95.0  97.0 
每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人)  4580  5100  5140 
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  7.0  9.0  11.0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  73.4  80.0  85.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4.1  14.5  14.7 
25-64岁大专及以上人口比例(%)  25.7  29.0  35.0 

  注:大学生数包括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在校学生数,留学生数包括接受学历学位教育和短期学习的人数。

  (三)发展战略

  为实现“十二五”时期上海教育发展目标,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公平促进战略、卓越发展战略、开放创新战略。

  1.人才优先战略。将人才作为上海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倡导教育家办学,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建立有利于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校长和教育管理者队伍。

  2.公平促进战略。将教育公平作为上海教育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推动区域间、校际间教育的均衡发展,努力提供适应不同需求的个性化教育,维护和保障不同人群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卓越发展战略。将卓越作为上海教育发展的坚定追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着力提升上海教育发展的内涵与质量,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打造与上海建设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地位相匹配的卓越教育。

  4.开放创新战略。将开放创新作为上海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深入推进教育改革,显著增强上海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与协调,形成多元、开放、充满活力的教育发展模式。

  四、“十二五”时期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上海教育发展要坚持“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战略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任务,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十项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和十项重点发展项目,结合“十二五”时期的实际需要,确定以下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公民素质教育为重点,以加强诚信教育为根本,以健全人格教育为基础,着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队伍素质,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坚持把德育贯穿到育人的各个环节,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1.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按学段、分层次、分模块,系统规划大、中、小学德育内容,构建有效衔接、渐次深化的德育课程体系。深入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建设一批中小学、中职精品德育课,推出一批优秀的德育区(县)本、校本教材。打造一批学科德育的精品课群和精品视频。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教学资源库,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2.完善校外教育体系。统筹布局全市青少年实践活动基地,建设50个学生社区工作指导站和10个示范性职业体验基地,建立50个面向社区开放的学校素质教育综合基地和50个校外教育活动示范基地,规范农村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总结世博会志愿者成功经验,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打造志愿者文化,成立志愿服务基地,建立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制定《上海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整合全市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机制。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建设,推动大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全面达标,实现所有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标准,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库。加强中小学“温馨教室”建设,建设100个“温馨教室”示范点。

  4.强化文化育人作用。建设上海市学生艺术实践基地、学校民族文化博物馆,建立上海高校校史馆、档案馆联盟。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支持校园原创文化产品,组织“文化志愿者”巡演,精心打造“院士一课”等系列网上课堂,形成上海文化育人品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推进“上海青少年人文经典读书工程”,广泛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推进艺术教育文教联盟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生艺术团队。

  5.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建立高校网络舆情机制,提升教育舆情汇集研判水平,有效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制定《“易班”建设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着力推进“易班”建设。利用大学生喜欢的网络形式,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开展优秀校园网评选,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

  6.促进德育教师专业发展。建立覆盖中小学各学科、各学段的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构建教师人文素养培育资源平台。建立德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制度,建设一批德育名师工作室。建立健全符合德育教师队伍特点的评价、激励机制,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双重待遇和双线晋升政策。实施德育中青年教师“阳光计划”,培养专家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7.加大德育资源统筹力度。加强德育讲师团、社会教育志愿者和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上海学校德育智库和专项研究团队,形成专家指导、政府督导的德育工作保障体系。推出学校德育理论研究和学生发展报告等一批研究成果,打造德育名刊名坛。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与配套网络资源建设,培养优秀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和志愿者,建设一批覆盖全市的优秀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形成社会育人合力。

  (二)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多样、优质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科学性,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和优质化,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化和多样化,为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奠定坚实基础。

  1.调整学校布局结构。配合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新建约710所公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在公建配套覆盖不到但入学矛盾突出的区域增建约150所中小学、幼儿园,形成与人口分布相协调的学校布局结构。在200所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完成3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扩建、迁建,新建一批学前特殊教育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2.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学前教育“三百计划”,加大学前教育财政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托幼机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编制上海市学前教育机构保教服务标准,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健全民办三级幼儿园与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看护点审批制度,妥善解决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与看护的难题。

  3.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的辐射力度,探索多样化的城郊对口支援制度,完善优质教育机构托管薄弱学校的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区(县)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进行监测和督导评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经费、师资数量及结构等方面的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骨干校长和教师在区(县)内合理流动。

  4.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制订并完善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指导意见。以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为抓手,以创新课程内容与改变学生学习方式为重点,推进高中学校内涵发展。积极探索普职融合的高中办学多样化模式,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沟通与发展的新渠道。

  5.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修订和完善课程标准,强化课程标准对教学的指导作用,提高“课程建设—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的一致性。实施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区域内特色课程校际分享保障机制。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引导学校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程教学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6.全面增强学生体质。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继续有效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培育示范课程、精品课程。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体教结合,构建布局合理的大、中、小学一条龙课余训练体系。推进医教结合,完善“医生进校园”机制,建立学校卫生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学生体质监测中心,促进学生体质监测的专业化、标准化。

  (三)推进高等教育开放、特色、卓越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085工程”),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根本,以提高国际化水平为重点,建立分类指导服务体系,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各级各类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构建和谐共荣的上海高等教育新局面。

  1.建立高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体系。推动高校完善学校发展定位规划,制定上海高等教育整体定位规划。探索部市共建新模式,启动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探索与行业共建特色高校,加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建立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合作机制。按照“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形成周期性的院校规划定位与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机制,制定上海高校分类评估标准,试点开展市属高校内涵建设绩效评估,完善高校拨款机制。

  2.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卓越教育计划”,先行推进卓越科学教育、卓越工程教育、卓越医学教育、卓越文学艺术教育和卓越教师教育。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力度,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探索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着力培养高素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3.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继续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建设200—300个本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教材、实验室和一批产学研合作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提升上海高校的知识创新能力。到2015年,使10个以上学科具有冲击国际一流学科的能力和影响力,100个左右学科成为国内一流的学科。

  4.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深入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试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

  5.加强高校知识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建设若干个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和高级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加强“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建设,开展知识服务团队建设,打造一支对接科技开发和市场需求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

  6.提升行业高校发展能力。加大对行业高校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的行业高校运行机制,凸显“校企合作”特色,推进行业高校内涵发展,加快提升行业高校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7.提高大学生就业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着力加强网络就业市场建设,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增强高校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四)促进职业教育做精、做特、做强,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为重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示范校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促进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共建职业教育的新机制,密切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应用性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多样化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双证书体系,完善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强化就业准入制度。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验,扩大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试点的规模。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和普通学校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健全中高职院校之间、学校和企业之间实验实训等资源的共享机制。

  2.推进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构建由国际先进、国内一流和上海特色三个层次示范院校组成的职业教育示范院校体系。三分之二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1—2所高职院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增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使上海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数达到7所,新增6所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建设10个行业性和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

  3.创新专业建设模式。示范性院校每个主干专业至少与一家国际或国内著名企业实行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继续重点建设150个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在此基础上打造100个左右特色鲜明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职精品(特色)专业(点),重点建设200个高职高专专业。鼓励中、高职院校与国外知名职业院校联合办专业,引进国外相关专业课程和管理模式,将国际职业资格标准融入专业教学,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重点专业群和新专业。

  4.加强开放实训中心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布局和功能形态,强化开放实训中心服务实践教学和社会发展的功能,依托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和完善100个面向社会的开放实训中心,重点培育高质量实训中心。加强政策引导,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形成“多元、开放、共享”的职业培训平台,重点建设30个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5.建设“双师制”、“双师型”教学团队。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人员交流机制,资助职业院校特聘兼职教师,使中等职业学校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数量和承担课时比例均达到30%,高等职业学校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数量和承担课时比例均达到40%。建立在编专业教师每3年到企业生产一线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培训或到企业挂职锻炼的定期培训或社会实践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校长和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计划、百名“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专任教师素质和能力提升计划。

  (五)加快继续教育向多层次、多类型、多渠道方向发展,满足市民多元学习需求。

  有效整合各类学习资源,推动学校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的双向开放。搭建市、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四级学习平台和站点,构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职后贯通的继续教育体系,形成教育机构、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继续教育的格局,为每一个人的终身发展服务,为上海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1.完善各级市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各区(县)建立社区学院,各街道(乡镇)建立社区学校,建设3000个居(村)委会社区教育站点,重点完善1500个居委、行政村社区教育学习站点。

  2.建设开放性终身教育学习和服务平台。以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及上海电视大学为数据服务和信息管理中心,办好上海开放大学,建设全市性的市民终身学习平台。整合各类教育信息资源,联合社会各种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全市终身教育的课程资源、教师资源、校舍资源、管理资源、信息化资源的开放共享。建立市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

  3.加强网络学习课件和特色课程建设。强化上海终身教育“学习网”建设,集中建设能够适应50万用户级规模的在线学习的“学习网”管理系统,完善“学习网”服务系统。新开发1000门网上终身学习课件资源,100门网上终身学习特色课程资源。

  4.建设惠及全市市民和来沪从业人员的技能文化培训网络。设立政府专项资助资金,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区、学校合作培训机制,建立30家示范企业和30个示范培训教学点。推动有关企业依法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对本单位来沪从业人员的岗位与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

  5.加强老年教育建设。完善老年教育机构布局,建立老年教育网络,整合各方资源,在每个街道建立老年教育机构,使老年人能就近学习。支持市老年大学发展,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在部分养老机构探索开展老年教育,积极筹划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建设。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创新素质培养,造就高水平师资队伍。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加强教师创新素质培养,着力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表彰在教书育人中辛勤耕耘、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杰出教师。健全德育骨干教师的专业化培养机制,加强学科教师育德能力培养,建立若干优秀德育教师工作室和研修基地。健全师德规范,加强考核管理,加大对师德失范和学术腐败行为的教育和惩戒力度。

  2.改革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创建一批覆盖全市各区县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暨师范生学习基地,建设若干所区(县)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若干个市级校长、骨干教师研修基地,设立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类教师研修基地,为所有中小学教师创造适合专业发展的在职培训机会。建立境外教师培训基地,创设有利于教师出国(境)培训的机制,加大骨干教师出国(境)培训力度。创新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提高免费师范生培养质量。继续推进“双名工程”,选拔、培养500名名师、名校长后备人选。

  3.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高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强化入职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研究试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切实提高新教师尤其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制定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的资格标准,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4.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统一的校长职级标准,建设专业化校长队伍。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促进校长成长和学校发展的激励机制,推动校长有序流动。

  5.建立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构建基础教育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激励保障的机制,引导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平。

  6.创新农村教师、校长培养、培训制度。实施“上海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培训600名1—5年教龄的农村骨干教师。开办“上海市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培训500名5年以上教龄的优秀青年教师。每年重点培训10年以上教龄的校长、骨干教师、教研员800名。组建特级教师讲师团,建立名校长、名师指导郊区教师专业发展的机制。

  7.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争取有一批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继续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选拔培养一批“东方学者”,形成“千人计划”后备队。完善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相关项目,选拔培养500名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加大对广大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为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实施“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改革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形成定性与定量结合、岗位类型与要求结合的评价制度,鼓励所有教师专心育人、潜心治学。

  8.提高教师队伍的国际化程度。完善教师境外交流访学制度,逐步提高教师海外进修与培训的比例,鼓励中青年教师赴境外进修培训和参与国际学术活动,倡导现有高层次人才到国际学术组织任职。加大外籍教师聘任力度,积极吸纳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大师和优秀领军人才。

  (七)创新教育合作与交流机制,建设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城市。

  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强学生国际交流、理解、合作和竞争的能力。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水平和层次,促进上海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来华留学生教育和服务的质量,为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城市奠定基础。

  1.开展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研究编制中小学“国际理解”系列课程教材,在部分区县和学校试点开展国际理解教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中外课程融合、中外教师交流、中外学生互动等方面积极探索,在部分高中开设拓展性国际课程。加强中小学多语种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的国际意识、国际交往和国际理解能力。

  2.加强留学生教育的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高校在国家和市级重点学科中,加强多语种、高水平专业建设,打造50门用外语授课的精品课程,编写“当代中国研究”中外文系列课程教材,提升对外国留学生的吸引力和培养水平。

  3.改善留学生的教育和服务环境。建设留学生预科学院,提升留学生的语言和学习能力。建设20个“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和10个“外国留学生实践基地”;增加上海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经费总额,吸引更多的学生来沪留学,提高攻读学历学位留学生的比例。建设“上海暑期国际学校”,积极搭建人文交流平台。多方配合,建立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为来沪留学生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强外籍人员子女教育体系建设,为外籍人员子女提供可选择、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4.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办学。适应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吸引世界知名高校,合作举办一批高水平教育机构或项目,提高上海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5.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认证制度,促进国际和校际间的学分转换和学历互认,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

  6.实施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计划。资助上海高校学生赴世界知名大学、上海友好城市高校、国际组织、世界著名企业交流、学习和实习,提高学生的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到2015年,受助学生人数占本市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每年资助2%的中职学生到海外游学,到2015年,赴海外游学的中职学生达到5000人次。

  7.提高上海教育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引进海外教师、专家、管理人员和其他优质资源,开展联合科学研究,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各级各类高水平特色学校到国外办分校,鼓励上海高校参与和组建国际学术和教育组织。加快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建设,发展中医药、体育、音乐等专业性孔子学院。

  (八)构筑实用便捷和服务改革的信息化环境,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按照“面向一线、提升服务、加强统筹、优化基础”的原则,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水平为核心,建设全覆盖、全领域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高效、可靠的教育公共应用服务体系,为每一个受教育者提供时时处处的个性化服务。

  1.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以上海教科网和“校校通”网络系统为基础,加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信息化环境建设,建设高速可靠、开放共享、持续发展的教育系统网络基础设施。到2015年,基本实现光纤网络覆盖,上海教育城域网主干带宽达到十万兆,对所有高校校园网具有万兆接入能力,对全市区县级“校校通”网络实现万兆接入,室内公共服务区域的无线局域网(WLAN)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以“上海学习网”和上海教育资源库的建设为基础,构筑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共建共享优质资源的新机制,建立基于跨校认证体系和信息化标准体系的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到2015年,跨校认证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所有课程的教育资源库建设,基本实现教育机构数字资源的共享。

  3.推进教育教学手段和模式的创新。以数字化学习环境建设和学习方式变革试验为基础,探索具有信息化特质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模式。到2015年,90%以上的教育教学新模式、新手段使用信息技术,80%以上的教师合作、师生互动在数字化学习环境中开展。

  4.提升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以信息化技能、信息化学习和信息化生存为基础,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引导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活动。到2015年,95%以上的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90%的学生能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自主学习、探索研究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5.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公共服务水平。以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规范教育信息化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15年,100%的公共教育信息通过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发布,95%以上的教育管理信息通过信息化系统采集。

  五、“十二五”时期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举措

  做好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各项工作,以率先转变教育发展模式、率先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率先扩大教育开放、率先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加快上海教育现代化进程。

  (一)探索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验,促进教育公平。

  强化政府责任,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和共享,促进教育公平。

  1.缩小区域间教育财政经费差距。区(县)切实落实“三个增长”的要求,保证财政资金优先投入教育。加强市级财政统筹,加大市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向远郊地区、经济困难地区和人口导入区倾斜,进一步缩小区域间生均经费差距。

  2.保障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继续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提高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收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逐步试点在本市中职毕业的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高职的政策。

  3.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其他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出台《上海市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条例》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不断提高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环境。

  4.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在巩固免费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资助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加大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开展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评估,完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资助政策,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5.保障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益。完善普通幼儿园、中小学残障学生随班就读体制,促进残障学生与正常学生的融合。推进新一轮特殊学校建设改造工程,实现特殊教育机构中残障学生教育与康复的有机整合。推进医教结合试验,加强残障儿童早期诊断、综合干预的运行机制,让残障学生在理解、关爱中发展。

  6.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资助制度,逐步将支持经费纳入市和区(县)教育财政预算。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同等权益保障机制,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加大对以招收来沪从业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补贴力度。

  (二)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验,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提供人才支持。

  立足于全体学生,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使创新人才培养在学校教育各学段间有序衔接,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创新意识培养和创造潜能开发的机会,使广大学生的创新素质普遍提高、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的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1.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关注中小学生的潜能发展,在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评价办法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新模式。在普通高中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学校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育模式,加大优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建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普基地与中小学校联合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机制。

  2.建设创新实验学生虚拟体验中心。建设创新实验学生虚拟体验中心和虚拟实验应用服务平台,为全市在校学生参与创新实验竞赛活动提供平台。按学科创建虚拟实验室系统,向全市中小学、中职和高等院校开放。

  3.创新区域教育内涵发展机制。针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确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创新内涵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教育作用,丰富学生的学习资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满足不同学生多样化的个性需求。探索区域性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效机制和运作模式。

  4.开展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和学习方式变革试验。通过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促进课程改革,创设新型教学模式,实施中小学生电子书包等试点项目,丰富学生学习方式,实现学生自主、便捷、高效、个性化学习,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

  5.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探索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的办法,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强化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推动建设体现科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考试管理工作体系。

  (三)探索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改革试验,增强教育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能力。

  加强教育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互动,主动适应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进步对教育的新需求,探索产业结构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培训同步规划机制,增强教育的适应性。

  1.探索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分担建设机制,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参与共建共管的办学体制,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探索地方政府支持教育、产业反哺教育的有效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融入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建立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2.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和开设新专业,推进学科专业和产业的有机对接。继续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持续开展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及结构调整,合并或停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

  3.强化高等学校知识服务功能。依托高等学校优势学科,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建设一批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的高等学校知识服务平台。优化知识服务体制机制,建立高等学校知识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大学科技园区的孵化功能,进一步推动校区、园区和城区“三区联动”。

  (四)探索终身学习新机制改革试验,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

  引导每个市民树立和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各级各类教育互相衔接沟通的机制,使全社会的教育与学习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促进学校、社会、组织和家庭共同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1.建设全方位实施终身教育的上海开放大学。以上海开放大学为龙头,促进本市各类教育横向沟通、纵向衔接、内外结合。制定开放大学章程,组建学校理事会,完善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探索学分认证制度,建立办学质量保证体系。

  2.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制定普通学历教育、技能证书、工作经历、技术发明等学习经历及其成果的学分转换办法,实现成人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分衔接,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融通以及上海普通高校与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学院之间的学分互认。

  3.完善终身教育领导体制和目标责任制度。强化政府在支持和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成立“终身开放教育质量评估委员会”和“终身教育学分标准与认证委员会”,整合各级各类终身教育资源,构建制度完善、覆盖全市、惠及各类人群的开放教育体系。

  4.建立满足各类群体学习需求的教育资源供给与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以提供课程资源的形式开展终身教育,构建以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居(村)委学习活动站点为依托的终身教育学习圈。

  (五)探索政府教育行政职能转变改革试验,进一步完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

  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改革政府治理模式,建立完善教育依法行政的架构,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促进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有序竞争、协调发展。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础教育“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逐步加大市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资源配置的统筹力度。完善部市共建、市域统筹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校区、园区、社区联动的机制。探索市和区(县)两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新体制,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改革高校管理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探索教育与社会双向沟通互动的新机制,保障社会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开展督政和督学,推动区(县)政府落实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推动中小学校长依法自主办学。依托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探索建立教育督导独立行使职能的管理办法。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中,将区(县)财政教育投入自身努力程度与市级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探索实施督学委派制和教育督导问责制,完善教育督导公示公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与媒体监督。

  3.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探索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不同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方法。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确保民办学校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教育教学的民事行为能力。建立公共财政资助体系,探索公共财政对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资助和扶持的不同政策。

  4.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和健康发展。完善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工作。规范民办学校财务会计与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以成本核算的收费机制和政府公共财政支持的扶持机制,统一会计制度、经费账户、财务软件、收费软件,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信息监管平台。探索建立民办教育基金会制度,保护民办学校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5.建立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坚持学校后勤服务的公益性质,促进学校后勤服务规范运行。建立学生食堂价格调控和后勤服务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动高校生活设施配套实事工程建设,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生活和安全需求。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创建低碳、绿色、环保、和谐校园。

  6.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教育中介服务机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扶持和培育研究型的教育中介机构、认证和评价性的中介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类的社会组织,逐步把教育咨询、学校课程设置、教育考试和鉴定、教育质量评估、就业与人才交流等业务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机构。

  7.推动社会性教育培训有序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适应社会需求,兴办各类社会性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跨部门的监管体系,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六)探索教育合作联动发展新机制,提升上海教育的服务能力。

  服务国家战略,推动长三角共同建立教育合作与联动发展的新机制,探索教育合作的新模式,完善上海教育服务长江流域、服务中西部地区、服务全国的长效机制,提高上海教育在全国的影响力。

  1.建立健全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机制。积极推进与教育部共同签署“共建长三角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在重大教育事项区域统筹管理方面实现突破,形成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跨省市协作改革的新格局,推动长三角地区成为全国区域教育综合改革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区域教育体制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区域教育联动发展和协作改革的示范区。

  2.探索创新人才协作培养机制。加强长三角地区的教师和学生交流,完善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探索多样化、制度化的学生交流长效机制。探索高校学科专业、学位点审批的部分统筹设置权,推动区域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争取在区域内协作推动招生考试制度创新方面实现突破,努力建立长三角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协作机制。

  3.加大对口支援地区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继续办好内地民族班和新疆、西藏中职班。继续推进本市与对口地区的中职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具有民族区域特色和产业经济特色的技能型人才。加大对口新疆定向培养力度,本地高校面向新疆招收的本科预科和高职新增招生计划,主要用于招收喀什地区考生。协调市属高校扩大对口新疆招生规模,提高工科类等急需专业的招生比例。

  4.加强对口支援地区教师培训和支教。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新疆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来沪培训任务,做好新疆中小学校长来沪挂职工作。选派上海优秀教师赴新疆喀什地区和云南省贫困地区支教。

  5.做好对口支援地区学校校舍设施援建工作。帮助对口支援地区改进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条件,帮助受援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支持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配置教学、实训设备设施,改善教学、实训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建成上海至新疆喀什莎车县双向互动教学系统。

  六、“十二五”时期促进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对教育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凸显上海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实施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本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体系。

  (二)法制保障

  坚持依法治教,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做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做好《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做好《上海市教育评估暂行规定》、《上海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规定》等市政府规章的制订工作。

  完善协助各级人大、法制部门监督检查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完善教育司法救济制度。切实加强依法治校,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三)经费保障

  落实“三个优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强化政府教育投入的责任。积极推进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经费筹措机制。结合《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2012年全市财政性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15%,以后逐年增加。“十二五”时期投入140亿元,用于推进《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十大重点发展项目。

  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改进资金管理方式,加强绩效评估研究,建立在绩效评价基础上的教育公共财政拨款体制,提高教育经费投入的科学性和使用效益,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四)制度保障

  健全教育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上海市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咨询制度,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重视教育科学研究,加强教育“智库”建设,提高教育政策咨询与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建立健全教育重大事项公示与听证制度,落实和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决策的参与。

  加强规划的组织与落实。各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结合《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采取切实措施,结合年度计划的制定,把《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上下结合、共同实施的局面。

  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建立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建立政策实施效果监督与评估机制,试点探索第三方社会力量跟踪评估教育发展制度。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建立教育与社会部门沟通平台和协调机制。

来源:中国上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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