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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指南见内网)
发布日期:2017-11-07 阅读:

 

校内各部门、各位老师:

2016年度校高教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已接近结题时间,现就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商大高教〔2017155号)的规定:重点课题必须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一般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委托课题按照委托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校级领导调研课题提交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学会二等奖以上奖项视同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学会三等奖视同公开发表1篇论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在申报指南中特别说明需要同时提交研究报告或者研究方案的请一并提交。

2.结题程序。课题主持人在课题完成后,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表》,课题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审核,符合要求者予以结题。

3.结题材料。①课题结题表一份;②研究成果复印件或原件两份;③《浙江工商大学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一份及相关资料一套;其它相关资料等。

4.注意事项。

1)所有结题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本必须同时上交。已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以pdf或者caj格式提交,研究报告或者方案的电子版以word格式提交。

2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务必应提前一个月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审批。不办理延期结题手续的课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结题。

32017年度校级领导调研课题一并结题;2017年度委托课题请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结题。

42016年度以前的所有校高教研究课题(包括重点、一般、委托)还没有结题的请及时结题,以免耽误下一次的课题申报。

5.资料上交。请按时将结题纸质资料上交至下沙综合大楼103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截止时间:2018119

联系人:  钱老师   

联系电话:28877526

电子邮箱:zjgsdxfzgh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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