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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3 阅读:
各位老师:

按照《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商大高教〔2015〕6号)的有关规定,在前期征求校内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2016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切实解决我校高等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增强我校高等教育改革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选题原则

1.全局性原则。要在深刻理解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十三五”期间发展面临的新趋势、新情况,选择影响学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2.针对性原则。要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转型的目标,针对我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师资建设、管理创新、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或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选择师生关注度高、实施效应大的课题进行研究。

3.创新性原则。要立足于高等教育研究的最新理论,以全新的视野和方法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学校发展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并能为今后申报高一级的研究项目或本科教学工程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打基础。

4.可行性原则。选择研究的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基础好,论证充分,计划可行,能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要求,高质量及时完成研究任务。

三、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的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紧密、应用价值大或研究难度较大、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培育潜力的课题。一般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比较紧密、有一定应用价值的课题。重点课题必须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一般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

四、选题要求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可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一)选题范围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围绕高等教育教学等方面进行申报。申报人应在《研究课题申报书》上标明申报课题名称是否属《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范围,以便学校在确定立项时有所侧重。

五、申报程序

1.申报者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一份)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三份)(见下载专区),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

2.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在校内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课题,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

3.校领导调研课题一并申报。

六、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均须为我校教职工。

2.课题主持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时不得参与其它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两项。

3.申报重点课题的只参加重点课题的评审,不能转为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只面向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申报。

4.鼓励跨部门、跨学科的团队联合申报研究。

5.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受理:作为主持人有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尚未结题者;在近两年内已主持过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者;单独一人申报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者。

6.材料上交地点:下沙综合大楼1037办公室

截至日期:2016年3月3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8877523

邮 箱:zjgsdxfzghc@126.com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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