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繁荣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省高教学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和应用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未按要求提交2014年度立项课题结题申请的,或已获省高教学会批准立项至今尚未结题的,不具备此次申报资格。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自行选题,选题范围应着重于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理论研究及浙江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关于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改革的内容。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本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省高教学会将从课题立项的第1年起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后期课题的申请资格。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得超过9人,不得少于5人,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见下载中心)。
2.课题申请材料报各学院、部门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我校将首先组织初评,并择优选择8项向浙江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立项;省高教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予以正式立项,对被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自筹经费课题由项目组以经费自筹的方式开展研究。
4.因需组织校内初评,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在2015年6月17日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校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综合大楼103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jgsdxfzghc@126.com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8877523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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