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高教〔2011〕271号)的有关规定,在征求校内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将2012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及2010年度校高教研究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促进学校“创新强校、特色名校、加快转型、跻身百强”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切实解决我校高等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增强我校高等教育改革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立项原则
1.全局性原则。要在深刻理解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选择影响学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2.针对性原则。要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转型的目标,针对我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师资建设和管理创新、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或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选择师生关注度高、实施效应大的课题进行研究。
3.创新性原则。要立足于高等教育研究的最新理论,以全新的视野和方法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学校发展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并能为今后申报高一级的研究项目或质量工程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打基础。
4.可行性原则。选择研究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基础好,论证充足,计划可行,能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的要求,高质量地及时完成研究任务。
三、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的校高教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紧密、应用价值大或研究难度较大、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培育潜力的课题。一般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比较紧密、有一定应用价值的课题。重点课题必须在一级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一般课题必须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今年拟提高课题的资助经费。
四、选题要求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可根据《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一)选题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范围自行设计具体课题申报。申报人应在《研究课题申报书》封面上标明申报课题是否属《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五、申报程序
1.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时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二);于
2.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对专家评审组提出的拟立项课题,在校内网进行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课题,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由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下发立项通知书。
六、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均须为我校教职工。
2.课题主持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时不得参与其它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两项。
3.申报重点课题的只参加重点课题的评审,不能转为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只面向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申报。
4.鼓励跨部门、跨学科的团队联合申报研究。
5.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受理:作为主持人有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尚未结题者;在近两年内已主持过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者;单独一人申报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者。
七、关于2010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的结题事项
1.2010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结题时间截止到2012年1月放假前。结题程序是: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表》(见附件三)——部门领导签署结题意见——交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综合大楼1037室)。结题时,主持人应按立项时的承诺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①课题结题表;②研究成果复印件或原件;③其它相关资料、样品等。
2.已办理结题的课题,其余30%经费统一在年后进行拨付,请妥善保存好课题经费卡。
3.2010年课题不能按时结题的,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四)。
联系人:张绪忠 联系电话:28877523;640035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三:《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表》
附件四:《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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